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298号)官网,内容包括走进皖检、检察要闻、检务公开、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察专题、网上接待厅等。
1952年8月,安徽人民检察署成立。1954年12月,安徽人民检察署改名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1978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全面恢复重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现有在职干警三百余人。
2019年7月2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省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部署全省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省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承办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管理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管理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省辖市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辖市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省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及派出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十四)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六)负责其他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办公室
干部处
宣传处
教育指导处
第一检察部(也可称普通犯罪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也可称重大犯罪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也可称职务犯罪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也可称经济犯罪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也可称刑事执行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也可称民事检察部)
第七检察部(也可称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也可称未成年人检察部)
第九检察部(也可称控告申诉检察部)
法律政策研究室
案件管理办公室
检务督察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察信息技术部
法警总队
检务保障部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服务中心
检察日报记者站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现有在职干警300余人,内设机构21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机关服务中心)。
陈武::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董桂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张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卫东:副检察长
鲁建武:副检察长
陶芳德: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盛大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周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刘保: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马胜利:检委会专职委员
鲁建武:检委会专职委员
吴艳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包来友: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薛江武 党组书记 检察长 二级大检察官
张 棉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一级高级检察官
李卫东 副检察长 二级高级检察官
陶芳德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一级高级检察官
盛大友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一级高级检察官
马胜利 专职检委 一级高级检察官
鲁建武 专职检委 二级高级检察官
胡胜友 检委会委员 一级高级检察官
耿 标 检委会委员 一级高级检察官
朱南斌 检委会委员 二级高级检察官
吕 明 第一检察部主任 二级高级检察官
孙艳涛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赵 旭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邓言辉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黄升喜 第一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
杨旭春 第一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陈海涛 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韩琼高 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邵 松 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余培培 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汪 侃 第二检察部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革明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陈 仙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叶桂牛 第二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胡林峰 第二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杨利民 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祝存红 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袁孝宗 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周艳玲 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崔普凡 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覃 俊 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石申东 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何庆华 第三检察部主任 二级高级检察官
蒋克斌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肖劲松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张雅玲 第三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汪 婷 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陆 军 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陆 飞 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王胜利 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张俊萍 第四检察部主任 二级高级检察官
吴润松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汪汇涛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冯 伟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王 霞 第四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
徐善林 第四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丁世龙 第四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杨庆文 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史学兵 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李 江 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程纪念 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安保红 第五检察部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陈 涛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王 宁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张 云 第五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夏必桃 第五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左 斌 第五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陈 磊 第五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金仁兵 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彭 钧 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杨会友 第六检察部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张克德 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汪永印 第六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郝龙贵 第六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陈 宸 第六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周健美 第六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赵 杰 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徐 芳 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温 诚 第七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丁 捷 第七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陈宗林 第七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彭庭国 第九检察部主任 二级高级检察官
张红萍 第九检察部副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邢小川 第九检察部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韩文厚 第九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费维金 第九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邓 弘 第九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高海燕 第九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刘曙光 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领臣 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崔家超 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张 静 法律政策研究室三级高级检察官
潘晓晖 案管办主任 三级高级检察官
王继军 案管办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王伟伟 案管办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王美娟 案管办三级高级检察官
程建华 案管办三级高级检察官
谢博科 案管办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年12月26日,获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奖。
2019年7月2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同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4月1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名单。
2021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入选第六届全国检察“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