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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安徽省司法厅网站人气:185次
网站域名:sft.ah.gov.cn官网直达
网站标签安徽省司法厅 
网站分类: » 地方门户 » 安徽网地区:安徽>合肥收录时间:2022-06-24
网站简介

安徽省司法厅(合肥市淮河路335号)官网,内容包括综合资讯、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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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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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该机构为正厅级,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安徽省司法厅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领导: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姜明 

安徽省司法厅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设区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全省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设区的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管理省监狱管理局。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徽省司法厅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司法厅设7个职能处(室)和监狱管理局、劳教(戒毒)局、政治部、警官培训中心和安徽警官学院:

(一)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厅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厅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工作。?

(二)政治部

(下设人事警务处、组织宣传处)

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管理办法。协助市(地)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警务、警衔评授工作。负责厅属单位和全省律师、公证员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家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作。指导全省司法 行政系统组织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组织宣传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工作。

(三)法规教育处

组织拟定全省司法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负责全省司 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仲裁登记。指导监督全省法学专业社团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组织有关法规调研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事务。

(四)法制宣传处

负责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承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省依法治理工作。

(五)律师管理处

负责全省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以及在省内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的设立、登记、年检注册、注销。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律师资格的管理工作。

(六)公证管理处

负责全省公证机构的设置并指导、管理、监督公证业务活动。负责涉外及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有关公证事务的审批工作。负责全省公证员资格管理工作。

(七)基层工作处

指导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八)财务装备处

研究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物资装备、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的申报、分配工作。管理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等工作。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

(八)省监狱管理局

省监狱管理局为省政府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的副厅级部门管理机构,隶属省司法厅管理。基本职能任务是,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法制建设,规划全省监狱设置和布局,指导全省监狱系统执行刑罚和监管改造罪犯工作,管理省直监狱单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和国有资产。全省监狱系统现有监狱单位22个,其中省直监狱单位19个,包括两个监狱管理分局、11个监狱和少年犯管教所、罪犯技术培训中心、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监狱工作研究所、监狱工作设计室和安徽天都大酒店,地市监狱3所。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内设13个正处级部门。

(九)省劳动教养(戒毒)管理局

指导监督检查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管理全省劳动教养和司法行政系统强制戒毒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劳动教养场所和司法行政系统强制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设置、布局和规划工作;指导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习艺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工作;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劳教场所、司法行政系统强制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管理全省劳教工作干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政治部(下设人事警务处、组织教育处)人事警务处 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管理办法,协助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警务管理、警衔评授工作;负责厅属单位和全省律师、公证员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作。 组织教育处 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司法部、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干部调学任务。 (九)省监狱劳教警官培训中心承担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和警体训练、更新知识培训、职务及警衔晋升培训,以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其他培训等工作。(十一)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隶属安徽省司法厅管理,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组织完成以培养法、警类高等职业实用型人才为重点的学历教育的任务。 二、按照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 三、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四、承办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徽省司法厅人员编制

省司法厅机关行政编制151名(含劳教局编制40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3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省劳教局领导职数为2正3副,其中局长、政委按副厅级配备。

离退休工作处编制单列9名,其中处级职数1名。

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编制15名,暂予单列。

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纪检监察(审计)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省司法厅现任领导

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姜明 

主持省司法厅全面工作和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工作。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月星(女) 

分管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装备财务保障处。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张国安 

分管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科技信息处、省戒毒管理局。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胡孔胜 

分管合法性审查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徽元公证处,联系省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黄冰霓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警务督察处(巡察办)、直属机关党委、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警务训练基地,联系省法治新闻协会。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张敏(女) 

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联系省人民调解员协会。 

安徽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陈一胜 

协助夏月星同志分管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安徽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杨晏平 

协助张国安同志分管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 

安徽省司法厅下属单位

省监狱管理局(负责人:姜明 省监狱管理局为省政府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的副厅级部门管理机构,隶属省司法厅管理。基本职能任务是,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法制建设,规划全省监狱设置和布局,指导全省监狱系统执行刑罚和监管改造罪犯工作,管理省直监狱单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和国有资产。全省监狱系统现有监狱单位22个,其中省直监狱单位19个,包括两个监狱管理分局、11个监狱和少年犯管教所、罪犯技术培训中心、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监狱工作研究所、监狱工作设计室和安徽天都大酒店,地市监狱3所。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内设13个正处级部门。

安徽省监狱劳教警官培训中心

(负责人:蒋红旗承担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和警体训练、更新知识培训、职务及警衔晋升培训,以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其他培训等工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负责人:胡来龙,.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隶属安徽省司法厅管理,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组织完成以培养法、警类高等职业实用型人才为重点的学历教育的任务。 二、按照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

三、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四、承办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徽省合肥徽元公证处

(负责人:孙晓龙依法办理省直、国家驻肥单位、公民申办的各类公证事项;依法办理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新型公证事项;依法办理全省范围重大涉外公证业务及涉外收养公证;应外国当局、国际组织要求,以及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惯例必须由省级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事项;具体承办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协定法律证明书工作和司法部、省政府指定办理的其他公证业务。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陆勤玉 制定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定并组织有关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指导、监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及其开展情况。管理法律援助经费。组织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安徽省司法厅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同年7月9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9月,入选“2017-2020年度安徽省直机关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公示名单。 

2021年11月,安徽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1月25日,安徽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入选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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