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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漳州市教育局网站人气:86次
网站域名:jyj.zhangzhou.gov.cn官网直达
网站标签漳州市教育局 
网站分类: » 综合其他 » 政府 » 地方政府机构地区:福建>漳州收录时间:2022-02-04
网站简介

漳州市教育局(漳州胜利西路118号)门户网站,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专题专栏、部门服务等。

网站缩略图预览
漳州市教育局
网站百科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2001]39号)和《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漳委[2001]59号),漳州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漳州市教育局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龙溪专员公署及各县人民政府均设文教科,为主管教育和文化的行政机构,县以下的

区设文教助理员。1956年,教育科从文教科析出。教育科设正副科长、科员,有的县还在科内设督学。1958年,龙溪专署教育科并入文教办公室,由专员办公室主任兼主任,配干部3人。1959年恢复为专署教育局,设人秘股、视导组、工农教育组,设正副局长、股长、组长、干部若干人。各县(市)也依此设置。

漳州市教育局

“文化大革命”中,专署教育局未能正常行使职权,先由局的革命领导小组统揽行政事务,1971年龙溪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在革委会政治处之下设教育组,由军代表任组长,革命群众组织代表任副组长。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复设龙溪地区教育局,下设人秘、计财、中教、初教、职教、工农教育(后改成人教育)等股和巡视组。1985年5月以后,教育局各股改为科,并分人秘股为人事科各秘书科,稍后又从初教科析出幼儿教育科。1989年12月增设德育科,视导(原巡视)组升格为市普通教育督导室,由一位副局长兼主任,设督导员若干人。

1991年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教育局,成立市教育委员会。

2001年9月,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

3、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省”、“科教兴市”战略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

4、综合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军队教育、党校、干校,下同)检查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6、负责提出全市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地教育投入到位。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和表彰奖惩等工作;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9、组织高校承担科研项目,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11、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漳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新闻宣传、文秘、档案、提案、督办、保密、信访及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

(二)初等教育科(挂“幼教科”牌子)

负责全市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九年义务教育。

(三)中等教育科

负责全市普通中学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中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普通中学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高中教育。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以及文化技术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拟定和实施扫除文盲规划,组织农村文化技术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工作。

(五)高等教育科

负责全市所属高等教育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高等学校布局、层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六)德育科(挂“体卫艺术教育科”牌子)

负责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的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性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演出、比赛等活动,负责抓好学校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定稳定工作。

(七)发展规划科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各类教育布局、结构的调整工作。

(八)财务科(挂“财务审计科”牌子)

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市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市教育财务审计、基建审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内审业务。

(九)人事科(挂“职改办”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师的录(聘)用、调配及教师队伍管理,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市师资培训,制定主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定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所属干部的任免考核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待遇的实施意见,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漳州市教育局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机关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副处级)1名;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

机关工勤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事业编制2名。 

漳州市教育局挂靠单位

(一)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和督促《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中小学生安全工作;参与做好校园治安工作。

(二)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方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全市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漳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漳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漳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市政府机关大院内)三层漳州市教育局政务受理中心领取。

市教育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漳州市教育局值班室和漳州市仪器站、电教馆协助市教育局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教育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工作机构

2、文件资料

3、重要工作

4、教育督导

5、办事指南

6、招生考试

7、教育统计

8、语言文字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漳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开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也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信息。此外,我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1)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2)听证会、文件、公告栏等;(3)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 

依申请公开

(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填写《漳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漳州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市教育局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市教育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站上直接填写逼供内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由市教育局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厂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监察部门投诉,地址:市教育局监察室。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厅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漳州市教育局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漳州市教育局领导介绍

黄江辉

职务: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漳陵

职务: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许九山

职务: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方俊福

职务:市教育纪工委书记、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侯漳明

职务: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坪松

职务: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蒋林宾

职务: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常务副组长

陈杰奇

职务: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郭逸标

职务: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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