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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气:243次
网站域名:rsj.sh.gov.cn官网直达
网站分类: » 综合其他 » 政府 » 地方政府机构地区:上海收录时间:2022-03-28
网站简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官方网站,内容包括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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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百科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三、负责人才引进管理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留学人员就业创业和落户定居管理服务工作,完善海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有关分工,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职责。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评价、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负责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工作。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办法。负责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六、负责指导企业工资分配,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协调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完善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按照有关分工,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负责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

七、 负责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组织指导技能竞赛活动。

八、 负责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完善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相关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 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二、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 职能转变。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一网通办”改革为着力点,不断优化行政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坚持积极就业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相关社会保险制度。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促进事业单位各类人才规范有序流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能级和水平。

十四、 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推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牵头推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领导

局长:赵永峰 

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党组书记:陈皓

党委副书记:纪维萱

巡视员:应鸿庆

巡视员:徐爱平

副局长:郑树忠

副局长:余成斌

副局长:张 岚

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冯 捷

副局长:费予清

副局长:张得志

副巡视员:杨子春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施家仪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卜 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三、 法规处(行政效能处)

承担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效能工作等。

四、 政策研究室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工作要点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开展评估。

五、 财务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六、 信访办公室 接待群众来访,承担受理、转送、交办、协调处理来信来访事项等工作。

七、 综合计划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承担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企业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政策,指导企业工资分配工作。承担国有企业工资管理有关工作。

八、 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管理处 承担人力资源开发有关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

九、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拟订就业促进、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关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承担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 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处(评选表彰处)

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一、 调解仲裁管理处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研究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相关问题。

十二、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承担国家和地方各类专家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上海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三、 职业能力建设处 协调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技能人才评价等工作。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实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组织指导技能竞赛活动。

十四、 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协调推进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

十五、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处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劳动者维权有关工作,指导督查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处理。

十六、 城镇养老保险处 健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编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十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 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承担乡村振兴的养老保险配套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十八、 工伤福利保险处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拟订企业职工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有关指导工作。

十九、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承担相关杜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承担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 国际合作交流处(留学人员管理处)

管理留学人员工作,承担留学人员有关就业创业工作。承担吸引海外人才有关工作。按照有关分工,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职责。按照有关分工,承担国(境、 外人员的就业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2012东方讲坛·开业生涯讲座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一、负责制定本中心承担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及机构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中心承担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经办业务规程以及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收以及相关的个人权益记录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职责。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的支付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五、负责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的预算、决算草案;开展相关基金的会计核算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情况;做好相关基金的精算工作。

……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的劳动就业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市就业服务工作,落实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规划布点、设施配备、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和市级就业促进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编制、核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公共就业服务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负责本市公共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开展青年见习工作,规范失业登记和劳动力资源管理,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和劳动力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力资源市场变化情况。

四、负责本市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编制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报告,负责本市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检查监督。

……

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

一、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对各类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遵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或集中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高额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人员,以及参保人员异常零星报销情形,或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异常医疗费用、就诊情况的监督检查或案件调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理;实时监测异常就医购药情形的参保人的交易数据。

三、负责受理查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投诉、举报案件。

……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工作的发展方向、改革路径、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负责在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发布各类人事考试的考务政策和信息,组织和管理各类考试的实施、相关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的公务员录用、调任和培训等考试,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业)水平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竞争上岗等考试。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获荣誉

2021年10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处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1月,入选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拟表彰对象公告名单,表彰对象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行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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