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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东莞市教育局网站人气:96次
网站域名:edu.dg.gov.cn官网直达
网站标签东莞市教育局 
网站分类: » 综合其他 » 政府 » 地方政府机构地区:广东>东莞收录时间:2022-02-17
网站简介

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门户网站,内容包括教育资讯、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分类服务、政民互动、慧教育、专题专栏等。

网站缩略图预览
东莞市教育局
网站百科

东莞市教育局是东莞市人民政府主要管理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由叶淦奎  局长,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东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督镇街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和学校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对市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市属学校的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对我市高校进行统筹管理。

(四)监督、检查各镇街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镇街政府及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规划和协调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选用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协调规划、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六)负责民办成人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参与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电视大学的招生计划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

(九)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干部职工、农民的学历教育、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等成人教育工作。

(十)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基层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各种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莞市教育局领导分工

叶淦奎: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张炳祥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分管安全管理科、教育工会办公室、机关党委。

黄健勇: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协管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 

邓柏松: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基建财务科(审计室)、职教高教与终身教育科 

何炳基: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政策法规与民办学校管理科(行政审批协调科)、学前教育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叶炽辉: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王健: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教材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教研室、市教育信息中心、市教育装备中心 

甘雨: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科、德育与体卫艺科、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杜润江: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主任督学,分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后勤服务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周少波: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协管德育与体卫艺科,安全管理科 

高万军: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协管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工会办公室 

钟浩林,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协管政策法规与民办学校管理科(行政审批协调科)、学前教育科 

东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二)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对镇街政府和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两基”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工作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事项。 

(三)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市委教育工委、局党组、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新闻宣传、督查、信访、接待、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统筹扶贫和“双拥”工作;协调指导全社会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四)人事科

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行政干部和教师队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统筹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聘任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和直属学校校级领导的任免、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撤销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考试工作。 

(五)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教材管理办公室)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及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和教学设计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导市直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并统筹贯彻实施。拟订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统筹协调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材、教辅管理工作。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

(六)政策法规与民办学校管理科(行政审批协调科、审计室)

负责起草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起草规划性文件、全市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地方性民办教育文件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普法工作。负责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制定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民办普通中小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和中外合作办学。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做好民办幼儿园审批、管理、监督和年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和批件、证书发放及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做好行政审批的审查、决定和服务工作。协调做好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工作,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协调实施审批标准化、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进行审计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全市教育系统有关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七)职教高教与终身教育科

统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制定中等职业和终身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助市政府对我市高校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和服务在莞各高校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制定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校企合作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相关工作;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加强在莞高校党组织管理工作。

(八)财务与统计科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办法,协助拟订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负责市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市直属学校经费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中央、省级财政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镇(街道、园区)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教育收费的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及预算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统计工作。负责牵头做好采购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的住房津贴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市教育基金会管理工作。

(九)后勤服务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指导和统筹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助学工作,做好高校东莞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午间服务、校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规划和计划,负责督促检查各镇街和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堂、宿舍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创建省绿色学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工作;统筹直属学校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

(十)德育与体卫艺科

指导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统筹中小学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中小学团队建设。指导青少年活动中心(宫)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和研学旅行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艺术、劳动、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性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十一)安全管理科

负责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法治副校长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普教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协调教育系统兵役工作;指导、监督学校消防、校车管理等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学前教育科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拟定我市学前教育规范性文件,制定学前教育管理措施;负责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的设立审批和管理工作;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等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幼儿园保教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三)教育工会办公室

负责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指导镇(街)教育工会、全市中小学的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中小学校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开展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组织、指导镇(街)教育工会和中小学校工会开展各项活动;负责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指导原市直属学校的妇女、计生工作;负责易地回城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指导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协助市委教育工委抓好直属学校党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学校规划建设科

拟订全市中小学校基建建设标准。负责规划各级学校的布局调整。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建设和维修的政策和制度。统筹管理全市公办直属学校(幼儿园)的建设和维修工作。指导全市各镇(街道、园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和维修工作。开展全市校舍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十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促进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或参与调查处理市教育局及其直属学校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提出问责、监察建议,受理党员申诉或监察对象复审申请。协助市教育局党组做好巡察工作。推动市教育局开展廉政教育。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东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一)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副处级)

1﹒开展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追踪和分析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课题攻关和对策研究,为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提供智力支持。

3﹒协助市教育局制订全市教育发展研究规划,参与制订教育评估政策。

4﹒协助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有关教育、科研评估(评审)工作,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5﹒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教研室

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研究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编写本地区中小学使用的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

(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各类考试的业务性工作,主要包括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等;负责考点建设与管理以及考务人员、监考员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和指导对考生思想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工作;负责违纪舞弊行为的调查和信访工作;承担市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负责拟定和实施师资培养、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校长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各种专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专题业务培训以及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校长后备干部、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和骨干教师、名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科学研究;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认定和注册工作。

(五)市教育装备中心

负责公立学校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的规划、指导、管理以及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国家、省颁布的教育装备标准与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市中小学校教育装备相关标准和制度;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统计和信息采集,协助教育局各科室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普教常规仪器的订购和供应,;组织、指导中小学校自制教具、学具等活动;开展现代教育装备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研讨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及课题研究。

(六)市教育信息中心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立学校教育网络化、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教育城际网与学校校园网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组织市级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化教学信息资源库的研发;组织和指导综合教育信息、教学资源的管理;组织学生和推广信息教育技术。

东莞市教育局所获荣誉

2021年4月29日,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  荣获2021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

2021年6月,东莞市教育局被评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东莞市教育局地理位置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

邮编:523000

本页地址:http://top.mhwz.cn/www/web11070.html 手机版:http://m.mhwz.cn/www/web11070.html 更新时间: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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